跳到主要內容區

實習流程

階段別 作業項目 進行期間 備註
媒合 推薦實習單位
辦理媒合及簽約
行前輔導
5月中旬前(學期實習不定期)
6月底前(學期實習開學前)
視實際情況
公告於系網頁
實際單位面試
輔導老師
申請 填寫實習前相關表件
暑期實習:每年七月初前
學期實習:每學期開學前
輔導老師
系辦公室
實習委員會
實習 實習時間
訪視實習單位及學生
7~8月(學期期間)
不定期
輔導老師視訪或電話(訪視報告)
結束 校外實習報告
成績核評及填寫輔導報告
校外實習檢討會議
實習結束後一週內
實習結束後二週內
實習學生
輔導老師

備註:
1.欲申請校外實習者須至i實習系統線上申請。
2.另須繳交家長同意書、學生切結書、合約書(一式三份)等紙本,並請同時繳交【資工系學生校外實習基本資料申請表】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