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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問答集

問、大學部修研究所課程限制?

答、根據學生手冊(93年9月1日版)台北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2條(p35)及學則第16條規定(p3):
(1)大四學生經系主任核准每學期可以修一門研究所課程。
(2)含大四以下學生,如學期成績平均達80分、軍護、體育達70分,*或*成績在該系組前10%者,得修較高年級之課程(含研究所課程)1~2門。

問、進修部學生可不可以修讀學程?

答、可以。

問、如何辦理學程之選課?

答、依教務處現有之規劃,學程課程之選課需於每學期開學後之兩週內辦理(比照加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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