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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徵才公告(2024-03-18)

本公告原始檔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聘任專任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
單位
聘任
職稱
名額 應徵資格 收件截止日
學歷 條件、專長 應備申請資料
資訊工程系 助理教授以上 1名 具國內外資訊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備註:
需於113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位證書。
歡迎具有資訊工程相關專長者來函申請,具備下列條件者優先:
1. 研究領域:軟體工程、程式語言、軟體開發與測試、軟體服務導向與微服務系統。
2. 可任教科目:軟體工程、微算機系統、資料庫系統、計算機網路、軟體架構、設計樣式、軟體測試、編譯器、程式語言。
3. 具英語授課能力。
(A)

基本資料(請以MS Word或ODT編輯後,並取檔名為“113-2應徵資工系教師_姓名”於113年7月31日前以email寄達):

1. 封面(如附件一)。
2.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如附件二)。
3. 自傳。
4. 專業領域(含博士論文摘要、主要專長、研究計畫、可任教大學部課程、可任教研究所課程)。
5. 著作目錄(請依期刊論文、會議論文、專書報告、發明專利次序排列)。
6. 代表著作(已發表之期刊或會議論文一至二篇)。
7.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外,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 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9. 研究所及大學成績單影本。
10. 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1.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含工作經歷、學術獎勵、專業執照、發明、專利及其他有利應徵者之相關證明資料等)。
(B)

檢證資料(請於113年7月31日前以郵局掛號郵寄,並以郵戳為憑):

12. 推薦信函(推薦人簽名之密封推薦信函兩封)。
13.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如附件三)並簽章。
14. 新聘教師著作及專利點數一覽表(如附件四)並簽章。
15. 持國外學歷且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填具「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如附件五)並簽章。
 
  備註:
  1. 應徵者之文件需求相關資料電子檔請以email傳送至:kchuang@ntut.edu.tww
  2. 相關訊息請參考本系網站:https://csie.ntut.edu.tw
  3. 有關電資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請參閱本校電資學院網站。
113
年7
月31
日止
重要注意事項: 1、應徵者(A)基本資料請以電子檔email傳送至:kchuang@ntut.edu.tw
2、應徵者(B)檢證資料請以郵局掛號寄達。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3、應徵者(A)(B)項申請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內寄達或資料不全者,歉難受理。
4、依據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之規定:95學年第2學期起新聘講師、助理教授須於起聘6年內,副教授須於起聘8年內通過校教評會之升等評審,未於規定期限升等者,不再續聘。
5、本校教師聘任相關規定,如「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電資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著作最低要求」及相關表格等,請至本校人事室、電資學院及本系網站查閱及下載。
6、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02)2771-2171分機 4203 kchuang@ntut.edu.tw
地址 106臺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資訊工程系)。
相關附件下載 113-2資工系誠徵師資封面電子檔(.doc / .odt
113-2資工系誠徵師資封面電子檔-總說明(.pdf
附件一 封面(.doc / .odt
附件二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doc / .odt
附件三 擬任人員聲明書(.pdf
附件四 新聘教師著作及專利點數一覽表(.doc / .odt
附件五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