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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申請案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

申 請 者: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         
(https://oaa.ntut.edu.tw/var/file/8/1008/img/2966/B6.pdf)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var/file/8/1008/img/2966/B7.pdf)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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