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申請案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申 請 者: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 ( https://oaa.ntut.edu.tw/var/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var/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p/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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