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碩士生申請逕修讀博士班公告(2025-12-30)

摘要︰

有興趣申請114學年度逕修讀博士班之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碩士生,請於115年1月16日起至1月22日止向擬就讀博士班提出申請

內容︰

一、申請日期:

預計於115年1月16日起至1月22日止。

二、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班人數前三分之一,或其他特殊表現經該博士班評定為成績優異。

2. 提出研究計畫,經認定具有研究潛力。

3. 經原就讀系或本校相關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二) 碩士班研究生

1. 碩士班研究生(含在職專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2. 提出研究計畫,經認定具有研究潛力。

3. 經原就讀所(系)或本校相關所(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三、申請繳交文件:

1. 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B1 下載使用)。

2. 歷年成績單或特殊表現證明。

3. 研究計畫。

4.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請至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B2 下載使用)。

5. 擬就讀博士班指定繳交之資料。

四、各博士班名額:

詳附件(預計於115年1月16日公告)

B8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pdf
B9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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