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趣申請114學年度逕修讀博士班之大學部應屆畢業生、碩士生,請於115年1月16日起至1月22日止向擬就讀博士班提出申請
內容︰一、申請日期:
預計於115年1月16日起至1月22日止。
二、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1. 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班人數前三分之一,或其他特殊表現經該博士班評定為成績優異。
2. 提出研究計畫,經認定具有研究潛力。
3. 經原就讀系或本校相關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二) 碩士班研究生
1. 碩士班研究生(含在職專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2. 提出研究計畫,經認定具有研究潛力。
3. 經原就讀所(系)或本校相關所(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三、申請繳交文件:
1. 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B1 下載使用)。
2. 歷年成績單或特殊表現證明。
3. 研究計畫。
4.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之推薦書(請至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B2 下載使用)。
5. 擬就讀博士班指定繳交之資料。
四、各博士班名額:
詳附件(預計於115年1月16日公告)
B8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pdf
B9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pdf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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