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2024-11-26)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期限自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相關訊息如附。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
每位學生限申請一系所,如重複申請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有意申請者,請於期限內檢附申請資料送交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

資工系辦公室 敬啟

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申請表 odt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