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資工系同學大家好:
有關本系課程標準之跨領域學習規範(即課程標準之相關規定事項第11點規定之院內跨系修課),業經109學年度第2學期系院校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如下:
「學生畢業前須完成跨領域學習,以修讀院內他系至少1門2學分專業課程,並修讀院外他系至少2門6學分專業課程(含校際選課、專業職場英文銜接計畫系列課程、最
後一哩、跨領域專題及行政單位因應重大計畫開設之課程等);或完成修習院外他系至少3門8學分專業課程,採計為跨系所選修學分。修讀他系之課程不得與本系重複。
必要時修讀他系之課程學分得採累計,不限門數。」,本規範並溯及自106學年度入學之學生適用。
https://aps.ntut.edu.tw/course/tw/Cprog.jsp?format=-1